【樓下烤鴨店的煙熏味 到底誰來管?】樓下烤鴨店的油煙,已嚴重影響了樓上居民的生活。大熱天的,居民24小時不敢開窗,不敢在樓道停留,有人都不敢在家住了!這股煙熏味兒,到底幾時能休?
  □東方今報幫女郎 劉羽/文
  記者 袁曉強/圖
  歲月會改變,季節會更迭,唯有今報幫女郎和你的約定始終不變。
  家住鄭州市緯四路16號院2號樓的居民,最近正為同一件事“頭大”。樓下一家生意火爆的北京烤鴨店,通過排煙管道散髮的油煙味,熏得樓上居民苦不堪言。
  【投訴】 油煙熏得樓上不敢開窗
  上午11點,東方今報幫女郎來到緯四路16號院2號樓,東邊的北京烤鴨店門前已有不少顧客。在烤鴨店的招牌下,兩個直徑大約20釐米的排煙管道,直直地伸向街邊,不停地“噴著”油煙。
  該樓4單元2樓東的住戶任女士正巧居住在烤鴨店樓上,她說,樓下的北京烤鴨店開業一年多了,生意火,油煙味也重,他們在家都不敢開窗。2號樓4單元2樓到4樓的6家住戶都是油煙的受害者,特別是老人。4單元2樓西的住戶受不整日“煙熏”,已經搬走。
  【解釋】烤完最後400只
  就“不在這兒烤了”
  幫女郎在該烤鴨店看到,牆上掛著工商部門2013年頒發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2008年頒發的稅務登記證,但營業執照上明確標有“零售熟食”,而稅務登記證上的則是“零售烤鴨”。烤鴨店老闆娘解釋說:“稅務登記證是在開政七街的老店時辦理的,營業執照是新店開業辦的。”
  對於居民的投訴,烤鴨店老闆湯師傅說,樓上居民不同意他改造排煙設施。“等我把剩的400只鴨子賣完,我就不在這兒烤了!”湯師傅說,他向房東繳納了6萬轉讓費,2萬租房押金,立刻關店經濟損失大。目前,湯師傅已向鄭州市花園路街道辦事處戊院社區申請協調。
  【幫辦】 僅社區和工商所願協調
  昨日下午3點40分,幫女郎聯繫到鄭州市花園路街道辦事處戊院社區網格長彭馥玲,她說,他們已多次找商戶協調。“我們沒有執法權,只能進行協調和勸離。”
  下午4點05分,幫女郎以16號院居民的身份,致電鄭州市12369環保熱線,接線人員建議咨詢鄭州市城市管理局。4點10分,幫女郎撥打了鄭州市金水區執法局電話(63928110),工作人員讓與花園路執法中隊溝通。
  4點15分,幫女郎撥通鄭州市花園路執法中隊值班電話(65962605),接電話的王隊長稱,上午他已與環保部門聯繫,烤鴨店不屬於飯店,不需要做環保測評,他建議聯繫工商部門。
  4點27分,幫女郎輾轉聯繫上鄭州市花園路工商所(65951118)值班人員,稱會儘快派管理員核實情況。
  有法可依
  《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章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本市市區建成區的居民住宅樓內禁止新開辦產生油煙及熱污染的餐飲、洗浴等服務經營場所;在商住綜合樓內開辦的餐飲、洗浴等服務經營場所,必須具備防治污染的條件,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
  2012年8月,鄭州市出台《關於整治規範鄭州城區生產經營場所的意見》中要求,出租或開店的業主,必須向小區里可能因其經營受到影響的業主詳細說明情況,告知可能帶來的危害或影響,並徵得同意後,告知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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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烤鴨店“呼呼”噴煙 居民全天不敢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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